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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公告
关于使用西双版纳森林塔吊监测系统必须购买意外保险的通知
作者: 西双版纳站 更新时间: 2018-11-03

关于使用西双版纳森林塔吊监测系统必须购买意外保险的通知

需要用西双版纳森林塔吊监测系统开展工作的部门和人员:

根据《中国科学院西双版纳热带植物园热带雨林森林塔吊观测系统管理规定(试行)》科研人员必须购买意外保险方可使用塔吊的规定,为避免申请者到场后由于保险问题不能使用塔吊的情况发生,现将有关保险的事项通知如下:

  1. 森林塔吊作业是高空作业,属于国家职业类别规定的5类以上高危作业,所有人员必须购买包含5类以上高危作业的意外保险,普通意外险或综合意外险不包括高危职业,对于塔吊高空作业无效。

  2. 高危行业意外保险一般在购买后5-7日才会生效,申请人在申请使用森林塔吊观测系统时,必须确认所购买的意外险在使用塔吊期间生效。

  3. 所有人员到达森林塔吊观测系统所在地后,使用之前必须向塔吊管理人员出示符合上述两条规定之保险单证明,否则拒绝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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