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双版纳生态站由勐仑主站区和补蚌工作站两部分构成。
一、林冠塔吊使用申请审批
申请人提交申请——塔吊管理员初审——副站长审批(科研支撑由副站长审批,非科研任务由站长审批)
二、实物资源申请审批
勐仑站区/补蚌站区仪器、设备和设施等实物资源:
申请人提交申请——副站长审批(短期借出由副站长审批,以1个月为限,超过1个月由站长审批)
人力资源:
申请人提交申请——副站长初审——站长审批
三、数据申请审批
依据CERN/CNERN对野外台站的数据共享与管理规定,版纳站可以自行使用和处置利用CERN/CNERN物质和技术条件所产生的所有数据,对数据享有署名权和优先利用权,可对外提供数据服务。版纳站所有一、二、三类数据均为协议共享数据。
一类数据:
申请人提交申请——监测负责人初审——副站长审批
二类数据:
申请人提交申请——监测负责人初审——副站长审批并签订二类数据共享协议(补蚌大样地数据申请还需提交样地PI终审,目前补蚌大样地PI为曹敏老师)
三类数据:
申请人提交申请——监测负责人征求数据生产者意见后,三方共同协商,签订三类数据共享协议